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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生学术沙龙专家讲座第20场(总第33期)成功举行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4-11-02  阅读数:

专利的价值在于价值核心的占用,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原则上在保护专利稳定的前提下,范围越大,价值越高。

专利申请的点有很多,几乎任何方案都可以找到申报专利的细节。大规模的挖掘专利的价值有限。权利要求输记载的权利要求越多,范围越小,就越容易拿到专利,但这样的专利也就越没有价值。

专利申请是一种商业行为,不代表荣誉,也不代表成就,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专利。有些单位可以一年申请几千个专利,但是没有转化或对战略目标没有作用,可能浪费资源。

高价值专利是知识产权核心问题,如果你要申请专利,最终你一定要是申请一些高质量的专利,一个可以值好多个。像可以诉讼的专利,一般质量都比较高的。从法律角度看专利,和从技术领域看专利完全不一样。在技术角度看,某产品有那些好的技术点,就布局了这些专利。而从法律角度看,需要一大堆专利里面挑出几个,既无法被无效,还能赢得诉讼的专利。

在国际公约方面,有几个变化,在二十世纪初,知识产权体系由欧洲主导。这个体系当时做的还是比较公平的,像《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给签字国留了很多余地,各国自己实施。但是到了WTOTRIPS协议以后,它有个很大变化,慢慢被美国所主导。从欧洲主导到美国主导,这是政治经济学的一部分,属于国际旧秩序的一部分,是不平等的。实际上中国是这个体制的受益者,至少这个开放的体系,各个国家开发市场对中国是有用的,中国在短期内出口贸易这么多,使我们GDP有很大发展,整个国家现在能到第二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和这个就秩序有关。中国对这个旧秩序是又爱又恨。恨是因为它是剥削发展中国家产业布局的一个根源,爱是毕竟对中国足够好。旧秩序也是美国在控制之中不断发展的过程。

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到底有什么用。商业上来说节省时间、节省成本、减少风险等方面。

知识产权在实践中的价值,实际上只有百分之五的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这里专指专利。专利有一些主动的能力,因为它是一个发明构思,它有知识学上面的意义,产生一些知识,所以国家要给权利人一些对价,这个对价就是一个权利。当然这个理论现在有些很大的挑战,尤其是美国的一些态度。因为现在美国慢慢进入一个反专利的状态,这些软件领域的人非常反对专利,以至于像一些电子领域里面的大公司对国会施压,通过了一项专利法案。但是医药领域跟电子领域完全持相反态度。医药领域觉得专利是促进行业发展最好的制度,所以这个专利法案又被停止了,到参议院的时候没有列入立法议程。现在美国对专利是一种分裂的态度,一方面是大力打压所谓的MPE,另一方面在生化领域制药领域还是强有力的保护。我的判断是美国的保护水平还会回升,虽然会不到最高水平。当然前提是专利对美国内部的竞争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对美国的国际竞争力有莫大的好处。这是美国的一个现状,但这一定是暂时的,专利弱保护对中国有利,因为中国的专利远远比美国少。这样看来美国的专利保护水平一定会回升,至少在IT领域。现在中国在IT领域发展很强,像阿里巴巴上市,是市值仅次于google的公司。包括像百度、腾讯,这样的公司美国也没有几家,做到这样的水平说明中国的技术水平提升得很快。我感觉中国在这几年,再有个四五年时间,在产业上,特别是新兴产业上有可能全面超越美国。

专利的国际影响力方面的作用有复杂。现在很多工作,从国内来看是一回事,从国际来看又是另一回事。保护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每一个国家正在想的事情。但打一个不好的比方,比如说苹果公司的手机在中国这么流行,这就像美国人装在中国人身上的一根管子,时时刻刻能抽中国人的血。华为也相当于中国人插到全世界的一根管子,吸血的管子。一个国家的竞争力要强必须要保护强大的企业。像奥巴马说世界上只能有一个美国不能有第二个美国。因为地球太小了。人的竞争最终都要回归到动物间的竞争,尤其国家之间。就像欧洲现在衰落了,因为没什么制造生产业了,欧盟大的加工贸易全转移到中国来了。

对于知识产权来讲,你要去研发有价值的,属于百分之五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价值某种程度上像古董,绝不是在地上随便挖一个碗就是古董,虽然它可能也是清朝的。古董一定是在当时也是好东西。但话又说回来,好东西并不一定值钱,是因为在合适的地点出现了合适的视角,这个东西才值钱。像前面讲的这个IPAD的商标值钱,但要是没有苹果,这东西值钱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一定是你前期做的天衣无缝,经过时间的积累,当那个事件出现的时候,那么你的机会就来了。

当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有“大跃进”现象。专利、商标、著作权这个数量大幅度增长,但与此同时市场交易及无形价值并没有出现同比的增长。这实际上是一种“大跃进”。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推动的,不是企业推动的。“专利券”“创新券”就是一个缩影。包括地方政府都有在指标压力下推动假专利的申请,造假专利现在都成了一种产业。这是一个“大跃进”。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价值被低估,至少在诉讼中法院是低估的。

环境的改善。现在我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也在做一些推进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其他措施有比如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针对知识产权的逐渐投入,像我们国家的集成电路这个行业;还有针对出口知识产权的一个扶持;设立以知识产权为对象的投资基金,就是以专利以及技术转移为对象的投资基金。

解决之道:一是自主创新,实际上就是高水平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有效的利用,不仅需要符合市场的创新,还需要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的布局。这与企业结合的话,不仅仅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他问题,包括品牌、技术和产品的结合。这个在互联网环境下,这个问题越来越复杂。尽管很多传统企业可能很优秀,过两天可能真的给互联网公司颠覆了。二是管理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就是观念上要树立知识产权的全球观、发展观。知识产权和技术是完全不一样,因为知识产权有点像一个知识,而知识要看整个人类的一个知识的积累,从这个角度看问题,要考虑全球市场、产业链的分工。

所以现在我们有望改变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要让中国人也实现价值。这需要把知识产权当一回事,让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能涌现出来,是真正的创新而不是抄袭。这样环境才会好起来。

 

[交流环节]

 

同学1:杨院长你好,最近欧盟理事会已经把2013年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草案递交给欧盟委员会现在正交付给欧盟议会表决。他们这个草案已经将商业秘密的保护直接转到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上而不去纠结什么是商业秘密。从你的实践经验来看,企业在做商业秘密的保护时是否还依赖于传统的雇员合同这种模式?

 

杨旭日院长:

商业秘密从实际操作来讲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在实务上,很少有企业会用商业秘密进行诉讼。商业秘密不好保护,在几个方面,首先没有一个成型的商业秘密法,现状的依据是《反不当竞争法》,这非常不利它规范竞争行为的,实际上很多不是竞争行为比如说你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找不到有力的条文保护。另一方面,商业秘密的三性很难证明,很难说服法官。你刚才说到欧盟的这个问题或者说美国的这个问题,我没有注意到相关的情况,但是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国家的政策来看的话也是把双刃剑,比如美国加州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比较弱的,加州承认保密协议但不承认竞业禁止协议。我倒认为像美国现在很多方法跟FBI结合起来,这倒是值得关注的地方,事实上是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它是用国家秘密的形式达到商业秘密的作用。实际操作中,商业秘密在企业中主要是保密为主,而不是运用这个打击对方,它是个自保的根据。

 

同学2杨院长,一个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问题。《商标法》说商标三年不使用的话要撤销,但是实务当中很多企业注册防御商标是不使用的,它是怎么维持下来的?

 

杨旭日院长:

防御商标和驰名商标有很大的关系,是它的一个衍生。这个制度也是来自于德国的一些实践,主要是保护驰名商标。实际上驰名商标和防御商标是两级,往往在驰名商标不是太有利的时候,用防御商标去保护。当驰名商标保护没什么问题的时候防御商标就没有必要去用。像方正的实务就是注册大量的防御商标,在这个过程有也有一些因为不使用被撤销的,但被撤销后我们继续注册。因为这个注册费和万一发生争议的诉讼成本相比太少了。我们有个观点,就是防御商标的这个“防御”能不能算作“使用”。当然这个是不能被认可的,因为所有的使用都是有特殊含义的,就是商品意义上的使用。

 

同学3你在刚才的演讲里面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中国的某些企业很有可能在三五年超过美国,你这个判断的依据的是什么?美国这个被超越存在哪些问题。

 

杨旭日院长:

你这个问题其实是个很大的问题,涉及产业谁强谁弱的问题,至少现在看来中国趋势还是很明显的,像互联网这一部分,尤其是今年阿里巴巴上市了是全球最大的IPO,市值就比google差一点。而小米在第三世界买的非常火,它的业务不只是中国,一定是全球性的。所以就这一部分来看,趋势是非常明显的。这几十年来中国的很多战略是非常有效的,从产业转移来看,美国一个制造业链条在慢慢往中国来搬,说明他们产业界已经很难在商业上有什么运作了。

 

冯晓青教授:

我们刚才听到杨院长精彩的演讲,我在这里最后简单说几句。

今天我们的讲座从学习和研究的角度来讲,谈论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强调保护。而在实务上来讲,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来讲,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围绕怎么开发知识产权的价值。价值的利用和开发。从战略的角度讲,企业要实现知识产权的最大化,从管理来讲也要实现一个价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投资管理、组合管理。整个目标就是让要这个价值创造出来,然后通过我们法律保护的形式,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达到,价值的选择、价值的分配、价值的实现。实际上我们所有的知识产权活动,都是围绕创造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但是这些活动和行为,过程和部门,它是在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中,作用的功能和地位是不一样的。按波特的价值链模型,它分为基本力活动和辅助活动,有一些活动它是作为基本的,比如我们这个知识产权研发开发,运营知识产权产品化、市场化、商业化。还有一些涉及基本的机构、我们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的培养还有我们知识产权经费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构,这些是辅助活动,但是和基本活动结合在一起,是一个使知识产权产生凝集力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的系统活动。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从企业的微观层面来讲,它本身是一个流程管理,一个过程管理。怎么样实现一个价值最大化,我们杨院长实际上是从多方面进行了解读,从微观层面企业怎么架构这种管理,从宏观来讲这个政策导向,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在实施的时候不要误入歧途,如杨院长提出的这个“知识产权大跃进”这个概念,“大跃进”实际上是讲一种冒进,盲目不讲质量、不讲效益。我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批准了大量的专利商标,多少转化为了价值,特别是对企业做出了贡献,值得研究。不过,我们评价一个知识产权,不管是专利、商标权还是版权,它对于企业、国家、社会有没有发生作用、产生价值,我们也不能绝对地凭借有没有被利用去评判知识产权的价值。这是为什么我们解读大量跨国公司,它申请成千上万专利,它的利用率可能并不高的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否定它大量的专利是垃圾专利,没有价值。它的很多专利申请,是成一个有效的专利竞争、专利组合、专利布局,成一个杨院长报告里提出的“全球化”的布局组合,它实现的是专利战略,和它的整个经营战略相结合的一个考虑。此外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从微观层面上,知识产权管理怎么做好,企业怎么经营这个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甚至我们那些特殊主体,比如那些小微企业,它的具体作法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拿跨国企业的经验来套。国内的中小企业也急需知识产权管理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怎么做好,也要有自己的作法。这方面大家有兴趣也可以进一步研究和思考。这现实中,一谈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言必谈跨国公司,谈我们的华为、海尔等。当然这些是必要的,但我们也可以考虑下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需求,大公司的经验不一定适合小企业。在这些研究薄弱的地方大家有兴趣也可以去思考、去推进这方面的研究。

整理:李红辉、方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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