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黄玉烨 时间:2009-06-08 阅读数:
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经营资源。由于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在发展中国家的实施,国与国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和贸易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也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是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有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增强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技术创新在科技、经济竞争中的实际效益,提高国家和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因此,我国有必要将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作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之一,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我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2005年4月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的需要,我校宣布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并受教育部委托正在调研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置课题,有关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成为我校知识产权学院的新课题。
一、规模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与西方国家相比,如同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也相对滞后。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包括:
1.成立了高校专利事务所。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原中国专利局的批准,30余所高校中成立了专利事务所,并培养了中国第一代专利代理人,服务于全国高校的专利工作。
2.成立了高校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等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3.成立了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系)。从北京大学于1993年9月成立我国第二个知识产权学院开始,上海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则成立了知识产权系。
4.建立了知识产权研究基地。2004年11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此外,我国部分高校对大学生开展了知识产权教育,国家和地方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也开展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人才培训、地方知识产权局的培训工作、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在职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①虽然在短短的20多年里,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我国高校培养了大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向社会输送了众多的知识产权本科生、双学位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但是,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人才在数量上仍然难以满足国家机关、公检法部门、法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仅就企业而言,我国有10万个大中型企业,假设每个企业需要l个知识产权人才,全国就需要10万人,而我国从1993-2005年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总数不超过3000。这说明我国有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没有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营人才,这与国外的跨国公司拥有知识产权部和数十名以至上百名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比存在明显差距②,极不利于我国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因此,要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取得竞争优势,就必须在高校中抓紧时机规模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一是主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知识产权应急法务人才,二是打造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驰名品牌的知识产权应急经管人才。③我校在知识产权教学的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拥有一支师德师风严谨、学术底蕴深厚、教学理念前沿、教学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和教学成果丰硕的师资队伍。丰富的学科资源与雄厚的师资力量有利于我们迅速培养大量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包括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第二学学位学士、在职人员、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等各个层次人才的培养。
二、注重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目前我国各高校培养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基本上是法学专业的知识产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内容大多是法律课程,授予的学位也是法学学士或法学硕士。但是,仅仅掌握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人还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需求,因为知识产权是一个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科学学等学科于一体的交叉学科,理想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应当是精法律、善管理、通经济、懂英语并掌握一定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第一,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应精通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专门法律制度,具有保护创新与鼓励创新的作用,有关知识产权的国内外法律知识以及国际规则当然是知识产权人才首先要熟悉和掌握的知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熟悉与运用有助于国家、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管理与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应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壁垒。
第二,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应善管理、通经济。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竞争优势的法宝,企业不仅要有创新成果,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而且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使之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在产业中的实施实现其经济利益。而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大中型企业几乎没有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因此企业是目前和今后最需要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包括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社会上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实务人才)的实体。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分研究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这两种人才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应当有所不同。应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需求,高校在人才培养的定位上应当以职业型为主,规模培养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
第三,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应懂外语。自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以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进入了后TRIPs的崭新时代。由于(TRIPs协议》的形成并被置于世界贸易组织管辖之下,知识产权制度表现出一体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④中国企业遭遇的技术壁垒、知识产权壁垒日益突出,知识产权涉外纠纷与诉讼日益增多,从日本的DVD技术专利联盟3C在欧盟地区各海关扣押中国的DVD产品以及后来的DVD技术联盟6C要求中国DVD厂商交纳DVD专利使用费,到"思科"诉"华为"、丰田诉吉利等案件的发生,都表明我国涉外知识产权人才十分匮乏D我们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时,要提高其外语水平,尤其是口语能力,并让其强化学习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和WTO规则,以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四,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应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审查员必须能够理解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技术方案和发明构思,因此从事专利代理或专利审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科技知识,达到某一科技领域普通科技人员的水平。即使是从事专利工作以外的知识产权人才同样也离不开科技知识,因为对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智力成果的保护是全体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共同使命。具有尖端科技知识基础,是知识产权人才区别于一般法律人才的主要标志。⑤所以,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时,无论是属于哪个阶段的教育,都应强调其理工背景。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中国《专利法》公布之前,原中国专利局和原国家教委先后举办了9期培训班,并选送30多人到国外进修,培训对象均具有理工背景,现在他们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第一批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和实务的骨干、专业代头人。⑥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是我国最早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学校,它们分别于1986年和1993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双学位学生,按照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第一专业限于理、工、农、医、经济和外语,学制两年。
此外,在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下,我国以往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也有个通病,即重理论轻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基本上都是在纸上谈兵。依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难以应对及防范商战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因此,在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我们应重视务实技能的培养。具体措施包括:(1)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对中外典型案例的分析,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实例,培养其竞争的意识和创新求异的思维。(2)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专家作兼职教授,定期为学员们开设讲坛,传达最新的知识产权理念和经营管理信息。(3)为学生提供创新实践的时间和空间,为其提供到法院、企业、专利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实习的机会,增强其实践体验,通过零距离地接触知识产权案例来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
我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和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学科优势。从本学科师资的知识结构来看,以法学学历为主,同时兼具工学、管理学和数学等理工学科的背景,而且70%以上的教师多次赴境外或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或者出国进修、学习D2004年11月26日,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地的基本任务是以建设我国知识产权的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基地、情报资料基地和研究咨询基地为目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活动,引导和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学科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入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和最新发展,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建言献策。基地的建设为我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个更高的平台。因此,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应充分发挥本校的资源优势,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为目标,通过以下途径为社会、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大量的应用型人才和少量的研究型人才:
第一,招收有理、工、医、农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法律硕士。该种培养模式时间短,成本低,收效快,可谓最经济。
第二,招收法学本科生。要求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理、工、医、农专业,学生在毕业时不仅可以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