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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如何提供公共服务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何炼红  时间:2011-01-25  阅读数:

审议跟踪监督:服务质量的保障。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的跟踪监督机制的缺位,将导致知识产权审议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在项目实施后难以得到真正贯彻和执行。因此,重大经济活动实施后,审议委员会和审批部门应当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跟踪监督。跟踪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重大经济活动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知识产权影响与知识产权评价报告预测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影响,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其二,重大经济活动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知识产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是否充分有效。如果发现在重大经济活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重大不良知识产权影响,审议委员会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实施单位提出改进意见或者修订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建议,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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