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传播权整合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梅术文 时间:2010-12-16 阅读数:
参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8页。
[19]参见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页。
[20]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60~365页。以下援引国外法律条文未作特别说明的,均参考了本书的中文翻译。
[21]参见张晓秦、杨帆:《著作权法概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0页。
[22]参见[德]约格·莱因伯特、[德]西尔克·冯·莱温斯基:《WIPO因特网条约评注》,万勇、相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7页。
[23]美国1976年版权法的中文译本,主要参考孙新强、于改之译:《美国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4]Se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Task Force ,The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1995, pp.214-215.
[25]同上注,第92-94页。
[26]同前注[21],张晓秦、杨帆书,第143页。
[27]参见蒋志培主编:《著作权新型疑难案件审判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2页。
[28]参见[匈]米哈依·菲彻尔:《21世纪到来之际的版权和有关权》(上),《著作权》1999年第1期。
[29]根据解释,WCT第8条是所谓的“伞形架构”,并不强行要求所有的国家都对此予以照搬。至于各国采取何种手段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则各主权国家可以继续制定板块法。参见[美]保罗·爱德华·盖勒:《从板块模式到网络模式: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变迁的对策》,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4~305页。
[30]同前注[22],约格·莱因伯特、西尔克·冯·莱温斯基书,第135~136页。
[31]参见《英国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2003年修正案。
[32]参见王迁、王凌红:《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
[33]参见卢海君:《传播权的猜想与证明》,《电子知识产权》2007年第1期。
[34]同前注[7],国家版权局编书,第66~67页。
[19]参见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页。
[20]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60~365页。以下援引国外法律条文未作特别说明的,均参考了本书的中文翻译。
[21]参见张晓秦、杨帆:《著作权法概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0页。
[22]参见[德]约格·莱因伯特、[德]西尔克·冯·莱温斯基:《WIPO因特网条约评注》,万勇、相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7页。
[23]美国1976年版权法的中文译本,主要参考孙新强、于改之译:《美国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4]Se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Task Force ,The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1995, pp.214-215.
[25]同上注,第92-94页。
[26]同前注[21],张晓秦、杨帆书,第143页。
[27]参见蒋志培主编:《著作权新型疑难案件审判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2页。
[28]参见[匈]米哈依·菲彻尔:《21世纪到来之际的版权和有关权》(上),《著作权》1999年第1期。
[29]根据解释,WCT第8条是所谓的“伞形架构”,并不强行要求所有的国家都对此予以照搬。至于各国采取何种手段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则各主权国家可以继续制定板块法。参见[美]保罗·爱德华·盖勒:《从板块模式到网络模式: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变迁的对策》,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4~305页。
[30]同前注[22],约格·莱因伯特、西尔克·冯·莱温斯基书,第135~136页。
[31]参见《英国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2003年修正案。
[32]参见王迁、王凌红:《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
[33]参见卢海君:《传播权的猜想与证明》,《电子知识产权》2007年第1期。
[34]同前注[7],国家版权局编书,第66~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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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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