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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注册驰名商标状况实证研究与理论思考——基于对1983年至2011年注册于中国的驰名商标文献与信息的分析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冯晓青 邓晶晶  时间:2012-07-01  阅读数:


注:数量均以件为单位(以下同),数量1显示为中国驰名商标网发布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数量2为笔者实际收集到的中国驰名商标数目。

 

图一:中国驰名商标地域分布图

注:“国外”意指为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

2. 地区年份数量及百分比状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量年复一年地增加,市场经济也呈现愈加活跃的态势。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商标意识不断觉醒,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商标申请注册量不断增加,反映了我国经济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7.2万件,同比增长29.1%,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九年居世界第一。[⑩] 2002年至2010年,我国商标年申请量增长了288%,平均年增长32%,截至2010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9.5万件,累计注册商标562.8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商标注册申请也保持了增长势头。

    中国商标申请注册量的不断增加,势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催生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的攀升。自1983 年起,我国开始出现首例驰名商标。这一件名为“氟利昂”的驰名商标是法国在我国申请注册使用的。我国第一例国内企业申请注册的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同仁 堂”出现在1989年的北京,该商标使用商品为药品,被核准注册公司为北京同仁堂公司,现在已改为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经数代、载誉 300余年的北京同仁堂,如今已发展成为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同仁堂集团公司。其产品以其传统、严谨的制药工艺,显著的疗效享誉海内外。1991年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1998年,中国全国总工会授予同仁堂“全国五一奖状”。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进入国家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11] 由此可见,驰名商标的发展延续能力及其给企业带来的积极的影响。1992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诉四川省古蔺县曲酒厂侵犯“郎酒”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郎酒”为驰名商标,这是我国司法机关认定的第一例驰名商标。[12]

国内外企业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数量从总体上来说呈增长态势。具体从年份数量分布上来看,国内外企业于2009 年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数量最多,达到了563件,占所有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的22.0%,其中仍以浙江、广东、江苏三省的驰名商标数量为前三甲,浙江 为107件,广东为71件,江苏为59件,所占比例分别为19%、12.6%、10.5%;其次是2010年,数量达到了466件,占所有中国驰名商标数 量的18.2%,其中浙江为61件,广东为59件、江苏为48件,所占比例分别为13.1%、12.7%、10.3%;2008年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为 401件,位列第三,占所有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的15.7%,其中浙江为47件,广东为45件、江苏为46件,所占该年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1.7%、 11.2%和9.0%。具体数据情况请详见图二。

 

图二

注:横坐标表示认定年份,而不是商标注册年份。(以下均同)

   

2.     地区类别数量及百分比状况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我们可知能够注册商标的商品及服务范围是有限的,一共分为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分为不同的小类,包含不同的部分。

上文提到我国商标申请注册数量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然而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看,2010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较大的类别依次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9类、35类、30类和11类,分别为115195件、65237件、64584件、63012件和48689件。[13] 实际上,这些类别在每年我国商标申请总量中都处于上游。笔者对中国驰名商标进行类别数据整理时发现,国内外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中,数量最多的是 第11类,为266件,所占中国驰名商标总量的比例10.1%。其次是第25类,为244件,占中国驰名商标总量的8.7%。而第9类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 为184件,位列第三,占中国驰名商标总量的7.2%。第11类范围的商品主要为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第 25类商品范围主要是服装,鞋,帽。第9类商品范围主要是科学、航海、测地、电气、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 学用具及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和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 灭火器械。具体类别数量分布请参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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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企业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状况

1.国内企业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情况

(1)从年份上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的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国内不少企业开始要求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以有效保护其驰名商标。1989年,“同仁堂”商标专用权人发现 自己的“同仁堂”商标在日本被一厂商抢先注册,为了切实保护我国商标所有人在他国的合法权益,商标局在对“同仁堂”商标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之后于1989 年11月18日正式认定“同仁堂”为我国驰名商标。[14] 这是我国由商标主管机关正式认定的第一件国内企业注册的驰名商标。从图4可以看出,自1989年到2003年,我国国内企业注册的商标中被认定为中国驰名 商标仍呈现一种断断续续的局面,直到2004年,驰名商标的认定才渐渐稳定下来并保持了一个不断递增的趋势,2009年是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最多的一年,达 到了544件,占国内企业注册使用驰名商标总量的20.5%,比2008年足足增长了6.1个百分点。但是我们又应当看到,2009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 数量达到一个高峰后,2010年和2011年驰名商标的数量开始连年下降,2010年为462件,2011年更是下降为79件(截止到2011年11月 底),降幅达到了82.9%。为什么在商标意识不断增强、争创驰名商标的知识经济时代,何以出现驰名商标认定数量反而开始下降呢?究其原因,笔者分析可能 是因为我国对驰名商标性质的认识已经慢慢回归到正确的轨道,商标主管机关防止驰名商标认定的恶意申请和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而限制了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司 法机关也鉴于驰名商标认定中出现了一些虚假认定案例,也严格限制了在司法中对驰名商标的认定。[15] 另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商标侵权现象的减少可能也是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数量下降的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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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类别上分析

如上所述,我们已知道国内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使 用的驰名商标共有2607件,笔者实际收集到的国内企业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驰名商标为2562件。由于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发布的数据误差,少数驰名商标的类别 不明或者没有显示,故对中国驰名商标在类别上的数据分析以笔者实际收集到的驰名商标数据为准。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得知,国内企业所获得的中国驰名商 标在类别上的分布呈起伏不定的态势。其中第11类的数量最多,共有261件,占国内企业所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总量的10.7%,其次是第25类,共有 212件,占国内企业所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总量的8.7%,位列第三的是第9类,共有166件,占国内企业所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总量的6.8%。在所 有四十五类的驰名商标中,仅有第11类和第25类突破了200件,这两类除外,还有另外八类驰名商标数量介于100件至200件之间,它们分别是第5类、 第6类、第7类、第9类、第19类、第29类、第30类、第33类。具体类别分布情况请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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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注数量较多类别的同时,笔者也注意到近10类驰名商标的数量不足两位数,这说明了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相关产业发展的薄弱态势,同时也预示着在市场规律范围内我国经济在这些类别驰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典型地区所获中国驰名商标数据的对比分析

    通过笔者对数 据的整理分析,得知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上的前三甲分别浙江省、广东省和江苏省,山东省和福建省分别位列第四和第五,北京市和 上海市分别排在第七位和第八位。根据2010年中国商标战略发展报告发布的统计数据,2010年国内商标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省、浙江 省、北京市、江苏省和上海市,申请量分别为171352件、123739件、74954件、66306件和60243件,这五个省市的申请量之和占国内总 申请量的51%。从2011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地区分布来看,北京有92个入选,名列第一;广东有83个入选,位居第二;浙江和上海均有45个 入选,并列第三名。可见,拥有驰名商标多的省域,其具有的品牌优势越强大。鉴于此,同时为了数据分析上的去复杂化和考虑到北京和上海分别作为中国的政治中 心和经济中心而享有的广泛的影响力和数据参考价值,笔者将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和上海市作为典型地区,以对其所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状况进行对比 研究分析。

①从年份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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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已经提及首例国内企业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注册于 1989年的北京。从图6可以看到,注册于1990年和1991年的商标中只有上海地区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注册于1990年的商标中有3件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注册于1991的商标中有6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接下来的1992年、1993年、1994年、1996年、1998年、2001年 和2003年内注册的商标中均无中国驰名商标的产生。于1995年注册的商标中共产生了4件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浙江和上海各1件,江苏为2件。1997年 注册的商标中后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迅速增加到10件,并且该五省市首次全面开花,均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到1999年,注册于该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 商标的商标在数量上实现了新的巨大突破,由1997年的10件迅速增加到53件,这达到了自1989年以来至2003年的十四年间各年内注册的商标被认定 为中国驰名商标在数量上的峰值。接下来从2004年往后,注册于各年并后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在数量上基本上呈一个不断攀升的趋势,在2009年 再一次达到另一新的峰值。

下面笔者截取2008年至2010年三年的数据 进行对比发现,浙江省每年注册的商标中满足驰名商标条件并顺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均为第一,几乎均是按照浙江、广东、江苏、北京和上海的顺序依次 降低,仅2010年北京和上海的数据有细微变化。具体数量变化请参见图7。

 

7

 

    将该五个地区的数据视为一个整体,我们可以得知其在这三年注册的商标中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在总量中的百分比情况。如图8、图9、图10所示(注:前为数量,后为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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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相比于2008年,该五省市拥有的注册于2009年 的商标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数量明显增多,由2008年的160件增加到2009年的270件,增幅达到68.75%。其中以浙江省增加数量最为显 著,由2008年的47件增加到2009年的107件,增幅达到127.66%。

 

10

相比于2009年,从总量上来看,注册于2010年的商标中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数量上有显著减少,由2009年的270件减2010年的187件,减幅达到31.7%。其中以浙江省减少数量最为明显,由2009年的107件减少为2010的61件,减幅达到43%。

②从类别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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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可以看 出,折线的高低变化反映出该五省市所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在不同类别上的数量差别较大。浙江、广东两省的起伏波动最大,江苏次之,北京和上海两市的驰名商标 在类别数量上的差异较小。该五省市的驰名商标中,有些类别数量多达接近90件,而有些类别的驰名商标数量则几乎为零,其中以第11类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为最 多,第25类次之,其中第11类驰名商标的数量在浙江、广东和江苏三个地区均为最多,而北京、上海均以第9类驰名商标为最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 类表显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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