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人和企业中国专利和PCT专利申请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杨安进 李艳新 时间:2012-03-23 阅读数:
第一部分
数据采集处理和评价
一、数据来源
1.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二、数据处理
1.数据处理的思路
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基础,原始数据的获取和甄别是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经过研究讨论,确定数据处理的思路为:
(1)确认通过公开渠道(如国家知识产权局,WIPO各种公报、年报、简报及其他统计报表等)可以获取的数据;
(2)在多渠道获取数据并确保数据完整的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筛选和甄别,该甄别过程可能重复多次。
2.两部分数据的比对和第一次筛选
A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数据
信息中心的检索系统和检索方法为:
a.条件1:申请号中含有
“9419+9418+9519+9518+9619+9618+9719+9718+988+989+998+999+008+009+018+019+028+029+038+039+048+049+058+059+068+069',字符串;
b.条件2:申请人地址中含有“北京”字符串;
c.条件3:申请人国别代码中含有“中国”:
d.在条件1和2下检索得出项目;
e.在条件1和3下检索得出漏检的项目;
f.将d和e检索得出的项目进行筛选,去除地址中包含“北京”,但申请人非北京自然人或企业组织的条目;
g.检索数据库:中国专利文献检索系统V3.4CPRS 。
通过上述检索方法,信息中心检索获得数据共252条,其中发明251条,实用新型I条。
评价:信息中心未能提供通过非PCT途径提出的PCT申请数据。从检索方式和条件可以发现,上述数据是依照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的申请人信息进行检索,因而数量严重不足,且由于有些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有所变更,导致上述数据中含有一些并不含有北京市申请人的条目(经与WIPO信息比对)。
B,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
在获取信息中心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后,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中调取PCT申请数据。
a检索时间:2007年12月28日;
b检索条件:申请人地址包含“Beijing”和“CN/CN”(不识别大小写英文字符);
c.检索数据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
通过检索,共得出符合上述条件的PCT申请信息2566条,这些PCT申请的申请日为1991年至2007年(不含1994-1995年条目,含少量1996、 1997年条目),包括国际公开号、专利名称、国际公开日、IPC主分类号、PCT申请号、申请人(部分)、摘要等信息。前述条目中含有向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及其他受理局提出的PCT申请。
C.数据的比对和第一次筛选
我们将来自信息中心、WIPO的PCT申请号信息进行比对和筛选,筛选原则为:
比对信息中心和WIPO数据,将其中重复的条目从信息中心数据中去除。
D.获取1998-2007年其他项目数据的步骤和方法
由于WIPO数据库检索结果列表中申请人信息不完整,且缺少申请日和国家阶段信息,因此,需要从WIPO数据库中一一获取每个PCT申请号的上述信息。
获取上述信息的步骤为:
a.在WIPO网站(www.wipo.int)上,点击“PatentSearch”,进入专利检索界面;
b.在“Application Number”栏输入PCT申请号,点击“Search”;
c.点击检索结果中的“Title”链接,进入该PCT申请的“Biblio.Data”栏,获取申请号、IPC分类号、申请人及地址、申请指定国信息;
d.进入‘`National Phase”(国家阶段)栏,获取国家阶段信息。
E.获取1994年一1997年全部项目数据的步骤和方法
我们注意到,从WIPO数据库检索出的PCT申请信息主要集中在1996-2007年,1996年数据仅有2条,1997年数据为23条,缺少1994-1995年的全部数据。这是由于WIPO数据库中,1998年以前的PCT申请的申请人地址中,大部分都没有申请人地址信息,依据检索条件无法获取这些年度的完整数据。
下面,举例说明获取1994年-1997年数据的步骤和方法:
a.在“Application Number”栏中输入申请号PCT/CN1994/000001,点击检索结果进入“Biolio.Data”界面;
b.点击“Documents”栏,点击“Initial Publicationwith ISR”项目后面的“View”,查看国际公布的PDF格式文件;
c.如果该公布文件的申请人中含有地址为北京市自然人或企业组织,则手工录入该PCT申请的全部申请人信息(包括地址);
d.如果该公布文件的申请人中含有地址为北京市自然人或企业组织,则回到“Biolio.Data”界面,获取申请号、IPC分类号、申请人及地址、申请指定国信息;
e.如果该公布文件的申请人中含有地址为北京市自然人或企业组织,则进入“National Phase”界面,获取国家阶段信息;
f.在“Application Number”栏中输入申请号PCT/CN 1994/000002(以此类推),并重复上述过程。
采用上述方法和步骤检索的PCT申请号范围为:
a. 1994年:PCT/CN 1994/000001-110;
b. 1995年:PCT/CN 1995/000001-110;
c. 1996年:PCT/CN 1996/000001-120;
d. 1997年:PCT/CN 1997/000001-160;
上述申请号范围均超出WIPO公布的该年度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PCT申请数量。
通过以上方式,获得1994-1997年北京PCT申请共计123条。至此,共获取PCT申请数据2785条,包括SIPO数据1123条,信息中心数据2条,WIPO数据1660条。
3. PCT申请数据分析和第二次筛选
A.检索后的条目数量
通过上述检索,共得到数据2785条,其中包括:信息中心2条(均为美国PCT申请);WIPO数据1660条(包括中国PCT申请1123条,其他国家PCT申请537条)。
B.第二次筛选方法和步骤
在数据获取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 PCT申请申请人位于其他城市,但其街道名称中含有“Beijing”字符(如上海“北京西路”等);还有一些申请人,虽然地址为北京,但其国籍并不是中国或无法确认。为此,我们对以上数据进行了第二次筛选。
本次筛选的方法和步骤为:
a.在检索结果中,提取申请号和申请人信息;
b.将每个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与其地址加以分离;
c.按照邮政编码等有用信息,将属于北京的PCT申请人及其地址信息(地址中含有“Beijing”字符串)置入特殊字段1,将地址为中国其他城市的中国国籍的申请人及其地址信息(地址中含有“[CN/CN]”字符串)置入特殊字段2,将其他国籍的申请人(地址中含有“[—/CN]”字符串或“/CN]”前带有除“CN”以外的其他国家代码)及其地址信息置入特殊字段3;
d.如某一PCT申请含有特殊字段1,则该条目予以保留,如某一PCT申请仅含有特殊字段2和/或3,则该条目予以删除。
通过以上第二次筛选过程,共删除65条记录,其中:SIPO数据10条,WIPO数据55条。第二次筛选后,剩余条目为2672条,其中包括SIPO条目1065条、信息中心条目2条、WIPO条目1605条。
4. PCT申请数据第三次筛选方法和步骤
在查找北京市各企业组织的中文名称和申请数量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虽然地址为北京,但从其名称来看明显不是北京的企业,例如INTELARCHITECTURE DEVELOPMENT SHANGHAI CO.,LTD.、 SHANXI KATRONIC OPTICAL- ELECTRONICINDUSTRY CO., LTD.等。为此我们又进行了第三次筛选。
第三次筛选方法为:
a.确定包含上述企业名称的PCT申请号;
b.确定此类PCT申请号的申请人中除上述企业外,是否还含有其他北京市申请人;
c.如b中的结果为“否”,则删除该条目。
经过第三次筛选,共删除WIPO数据中的3个条目。
三、处理过程和数据评价
1.对原始数据的评价
A.国内申请和授权数据
我们认为,通过信息中心获取的国内申请和授权数据准确性较高,可以用于处理和分析并体现北京市PCT申请专利的情况。
B. PCT申请数据
我们认为,通过WIPO、信息中心两个途径获取的PCT申请数据可以互为验证和补充,且能够为数据处理过程提供一定的提示和引导。经合并处理后的PCT申请数据较为完整,且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2.对处理过程的评价
A.国内申请和授权量数据
该部分数据的来源具体、确定。对于需要运算得出的数据,我们对运算过程也进行了多次检查和核对,确保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的准确无误。
B.PCT申请数据
1994年-1997年的数据为中文数据,该部分数据量较少且在采集过程中以及采集后已进行了多次核对,不需程序筛选。
WIPO数据主要来源于申请人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该部分数据较为格式化,但由于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在填写申请人名称、地址等信息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甚至错误,导致WIPO的数据也存在着各种问题。针对该情况,我们没有采用单纯的人工操作或程序手段处理原始数据,而是采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处理的过程中逐渐发现问题,然后再反过头来完善程序和步骤,使原始数据中的全部问题都能得以发现和处理。
全国PCT申请数据则源于WIPO网站的年度报告数据。
上述数据准确性较高,可以用于处理和统计分析并体现北京市PCT申请专利的情况。
3.对最终数据的评价和说明
A.对最终数据的总体评价
a.国内申请和授权量数据及全国PCT申请数据具备较高的精度,可以用于处理和统计分析并体现北京市PCT申请专利的情况;
b.通过以上步骤采集和处理的PCT申请数据具备较高的精度,且较为完整,可以用于处理和统计分析并体现北京市PCT申请专利的情况。
B.报告说明
在数据搜集和整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就这些问题做出如下说明:
a.对北京国内申请、授权数据的说明
i.全国国内申请(授权)总量、各年度申请(授权)量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公开数据得出。
ii.北京市国内申请(授权)总量、各年度申请(授权)量依据公开数据得出。
iii在A和B中,企业组织的相应数据来源于“职务”申请量或授权量,自然人的相应数据来源于“非职务”申请量或授权量。
iv.其他情况说明请见统计数据。
b.对北京PCT申请数据的说明
i.依据WIPO网站可以获取的、PCT申请国际阶段的申请人地址信息进行检索和数据采集,不考虑该申请进入某一缔约国国内阶段时的申请人变更情况。
11.只要该PCT申请有一个申请人地址为北京(国籍不明或非中国国籍的除外),即将该申请作为北京自然人或企业组织提出的PCT申请。
iii.上述ii中地址为北京但国籍不明的企业组织作为北京申请人处理,但从其名称可明显判断不是北京企业组织的除外;地址为北京但国籍不明的自然人不作为北京申请人。
iv.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一位北京申请人地址中未填写“Beijing”,但填写了区县名称(如Dongcheng)的情形(该申请的其他北京申请人地址中含有“Beijing”)。为防止因某些申请中全部北京申请人均不填写“Beijing”而造成漏检,我们以申请数量最大的海淀区(Haidian)为例进行了检索(检索条件为申请人地址中含有“Haidian”)。经比对,该检索得出的条目均已包含在已有数据中。据此,我们认为此种情况即使存在也数量极少,不会给统计结果带来显著影响。
V.在WIPO数据库中,手动检索1994年一1997年PCT申请数据时,有些PCT申请号未能找到相应记录,这些项目在本报告中不加以考虑。
vi.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当前总量”数据均截至2007年4月30日。
vii.本报告第六部分关于涉外申请的数据均限于PCT申请。
viii.其他情况说明请见统计数据。
第二部分
北京地区PCT专利申请数据分析
一、北京市对外专利申请状况分析之一:1991年—2006年北京和全国申请量分析
表3 1991年—2006年北京和全国PCT申请量及总量对比表+
┌────┬───────┬───────────┬─────────┐
│年度 │北京PCT申请量 │全国PCT申请量 │北京占全国比例 │
│ ├──┬────┼───┬───────┼─────────┤
│ │申请│增幅 │申请 │增幅 │ │
├────┼──┼────┼───┼───────┼─────────┤
│1991 │1 │ │0 │ │ │
├────┼──┼────┼───┼───────┼─────────┤
│1994 │27 │ │98 │ │27.6% │
├────┼──┼────┼───┼───────┼─────────┤
│1995 │23 │-14.8% │106 │8.2% │21.7% │
├────┼──┼────┼───┼───────┼─────────┤
│1996 │38 │65.2% │114 │7.5% │333% │
├────┼──┼────┼───┼───────┼─────────┤
│1997 │40 │53% │157 │37.7% │25.5% │
├────┼──┼────┼───┼───────┼─────────┤
│1998 │64 │60.0% │322 │105.1% │19.9% │
├────┼──┼────┼───┼───────┼─────────┤
│1999 │64 │0.0% │240 │-25.5% │26.7% │
├────┼──┼────┼───┼───────┼─────────┤
│2000 │162 │1531% │579 │141.3% │28.0% │
├────┼──┼────┼───┼───────┼─────────┤
│2001 │188 │16.0% │1670 │188.4% │1t3% │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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