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张玉敏 时间:2009-08-16 阅读数:
三曰“模仿创新”,在技术上,后发国家可以在引进的基础上研究、采用最先进、适用的技术,把握时代脉搏,紧跟市场需求,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从而后来居上;在制度上,后发国家可以根据它国之经验、教训,结合自身的条件,创造出适应本国的发展模式和制度。
四曰“快速增长”,市场经济发展自有其内在规律,如报酬递减、结构转变、规模扩张①等等皆可使后发国家能够获得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追赶先行者,并最终产生超越的可能。
五曰“奋发图强”,生活富裕和国家强盛是现实中人们的共同向往。后发国家反观自身的落后,自然产生发展的强烈愿望、压力和奋发图强的动力。
作为经济学的范畴,“后发优势”在概念上与“知识产权”并没有什么联系。但作为现实问题,二者却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后发优势中“学习引进”及“模仿创新”这两个方面均与知识产权制度有着紧密的关联。
1、技术引进的知识产权限制
后发国家可以引进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技术,从而节省科研费用、降低技术开发的风险、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技术、经济跳跃式发展。这是后 发优势的重要内容。典型者如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起制定了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实现工业现代化的方针。20世纪50年代,日本平均每年引进技术233项;60年代,平均每年引进1090项;70年代前5年,平均每年引进2091项。卓有成效的技术引进,带来的是经济的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