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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在商标法学教研中的运用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网  作者:彭学龙  时间:2008-06-20  阅读数:

 

    根据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方法,可以将产品分为搜寻品与经验品。搜寻品的质量在购买前就可以通过检测了解;而经验品的质量却只有通过使用才能确定。其中,所谓“搜寻”就是“检测”之意,“经验”则是指“使用”。在现实世界,几乎所有商品都兼备搜寻和经验的特征,属于复合品。一般说来,产品的经验属性越重,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越高。表面看来,信息成本完全由消费者承担,似乎与商家无关。实际上,这种信息成本的存在对商家的利益也会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对供给需求曲线的分析,上述影响可以一目了然地呈现出来。

 

    假定某商品的供给曲线为SS,不存在信息成本时,需求曲线为D1D1,均衡点为E1(P1,Q1);如果每件商品存在Pi的信息成本,则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变为D2D2,供给曲线则保持不变,新的均衡点为E2(P2,Q2)。由图1不难理解,新的均衡销量Q2小于原均衡销量Q1;而就均衡价格而言,必然有P2小于P1,P2+Pi大于P1。这就意味着,信息成本的存在不但增加了消费者实际承担的购买价格,同时也降低了商家的销售价格。可见,信息成本既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又降低了售价,而且还导致市场萎缩。

 

 

 

    既然信息成本对企业和消费者乃至社会利益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即国家)都有降低信息成本的激励,其中,企业和国家又处于更加主动和更为有利的地位。原因就在于,消费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高搜寻和检测商品的能力。而企业则既可以通过独具特色的包装、设计吸引消费者,又可以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商标、商号以便消费者认牌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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