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方法在商标法学教研中的运用
来源:知识产权研究网 作者:彭学龙 时间:2008-06-20 阅读数:
[摘要:]商标法学天生具有交叉学科的属性,经济学原理和分析方法在商标法学教研中理应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就此而言,不对称信息经济学、供给需求曲线、信誉理论和产权的经济学分析对于讲解和阐释商标在市场交易中的功能和作用、把握商标制度的运行机理、解释商标产权的本质都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商标法学的授课教师和选课学生都应具备相应的经济学知识。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中,高等学校对此应给予充分关注。
[关键词:]商标法学 经济学方法教学研究
在当今所谓注意力时代,商标在市场交易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并因此成为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诸学科共同关注的对象。这就决定了,商标法学天生具有交叉学科的属性。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它既可作为法学专业必修课开设,又可作为选修甚至必修课列入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在具体设置上,商标法学既可作为知识产权法学的组成部分,也可单列为独立的课程。只要内容取舍适度,商标法学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都可作为专业课或专业选修课开设。在笔者供职的高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样一所以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为主干的普通高等学校,商标法学的教研一向深受重视。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曾尝试将经济学方法运用在商标基本原理的阐释之中,取得了不错的教学实效。本文试结合不对称信息经济学、供求曲线和产权的经济学分析探讨经济学方法在商标法学教研中的具体运用,以就教于前辈和同仁。
一、信息不对称与商标的作用
作为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的产物,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就在于标示和区分产品出处。用信息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商标在本质上属于企业与消费者信息交流的通道,其作用在于降低消费者购物过程中的信息成本,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现实经济环境中,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掌握或拥有的信息是有差异的,存在所谓私人信息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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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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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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