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验使用侵权例外研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范晓波 孟凡星 时间:2011-11-08 阅读数:
3.在科学研究和实验过程中制造、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其目的不是为研究、改进他人专利技术,其结果与专利技术没有直接关系,则构成侵犯专利权。该规定即是以专利技术的使用方式为标准确定是否构成侵权的。由于该规定只是在北京地区法院参考适用,没有普遍适用性。建议最
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实验例外规则。由于以科学实验目的利用专利技术,无疑已包含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本文认为对此不必再行解释。以下为本文拟定的对实验例外原则的解释条款: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是指以专利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实验和研究,例如旨在理解和验证专利技术特征或技术效果的实验; 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的实验; 研究不同于专利技术却实现同样效果的技术的实验。 (2)以专利技术为研究工具进行的实验,目的不在于研究该专利技术,则构成侵犯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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