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资产证券化研究
来源:科技与法律,2006.3,57-61 作者:袁晓东 时间:2012-05-03 阅读数:
(三)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可能降低专利价值
专利资产证券化期间出现的技术含量更高的专利,将使证券化的专利贬值。如在药品专利资产证券化时,一项新专利的出现可能使证券化的专利价值减退甚至消失。
(四)产品责任可能产生高额赔偿
由于专利许可费的计算通常与专利产品的销售额密切联系,因此因产品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或诉讼都会对许可费的现金流造成影响。目前,专利资产证券化所选择的专利领域主要集中在医药领域。因药品副作用导致的损害赔偿,数额是巨大的。例如,Wyeth公司因为其药品Redux 和Pondimin导致服用者心脏瓣膜问题被起诉。最终,其药品从市场上撤回,并且Wyeth公司被判支付高达37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五)行政管理的影响
根据研究,在美国医药领域从发现安新成分到核准上市的药品发展过程,平均需要12年的时间和8亿美元。而且只有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正式批准,药品才能制造和使用。在专利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还存在新药在等待行政机关批准上市前即面临着专利即将过期的风险。
(六)高昂的专利实质审查的成本
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和专利许可的复杂性,专利资产证券化前进行的实质审查比传统资产证券化要昂贵得多。在设计证券化结构之前,所有交易主体与专利许可相关的所有包含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都必须进行详细地实质审查。例如,拟证券化专利与其他相关专利的关联性,与该专利相关的诉讼,可能造成专利侵权的公开资料,专利实施的有效性,被侵权的可能性等。
四、美国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尽管被证券化的专利逐渐增多,但其复杂性仍有待人们继续认识和掌握。通用电器公司的资深副总裁Rob Rotering认为,我们仍处于理解专利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最初阶段。对于专利资产证券化这种新型融资工具,在美国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乐观者有之,悲观者亦普遍存在。其未来发展趋势及其成功与否仍难以预料。
标准-普尔投资公司董事长C. Eric Hedman参与了2003年7月的Royalty Pharma交易的评级。他对未来的专利资产证券化持保守态度,认为未来可能只会出现一、两例专利资产证券化。原因在于大制药公司可能并不需要这种融资方式。他评价标准-普尔从耶鲁大学的交易中吸取了给单一专利评级的教训。他们知道交易的弊病所在,但由于证券化的是单一的专利而无法补救。在耶鲁大学的证券化交易教训后,可能很长时间内进行单一专利资产证券化都是困难的。即使有一例,条件也不会吸引人。华尔街证券承销商Bear Stearns的工作人员Ira Wagner坚持大药品公司不可能以一件专利为支撑证券化。因为此举对他们而言比借债成本更高 ,而小公司欲进行证券化则难以到达所需的投资级别。换句话说,一家公司与其自行将自己的专利资产证券化,不如将其专利的现金流直接卖给像Royalty Pharma这样的公司,组成投资组合再进行证券化,扩大证券化规模,也降低投资风险,减少融资成本。事实表明证券化融资的优势并非在所有公司都能体现。华盛顿商业周刊报道,2002年3月EntreMed公司,因为资金短缺将其药品thalidomide的现金流卖给Royalty Pharma,结果导致这家生物技术公司在三个月内损失2400万美元。持类似观点的还有美国许可证执行协会会长 Pat O’Reilley。他认为专利的20年生命期使专利资产证券化难以实施,特别是专利要求最少几年的收入历史以确定其未来的现金流。
然而,持相反态度的人也大有人在。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者Royalty Pharma公司强调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复杂性是造成美国专利资产证券化只有两例的原因。专利资产证券化是个长期的过程,且涉及金融和医药两个专门领域,因此需要专业的团队共同协作,还需要组成恰当的资产组合。Ray Throckmorton甚至坚持认为单一专利资产证券化是可行的。关键是如何保证产生现金流的基础专利的可靠性和评估精确性。Hedman则认为专利的短生命期使评估其未来收入存在的风险更小。
从美国经济实践来看,也有迹象表明药品专利许可费支撑的证券化市场将会有扩大的趋势。这是源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药品市场明显扩大,药品收入也显著增长。这类似住房的繁荣,随着产品总量的增加形成集合,更多的证券化将成为可能。2003年美国药品销售收入将近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