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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建构研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7-05-04  阅读数:

针对青岛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状况一项调查则显示,关于职务发明创造奖酬的兑现问题,121家企业中只有52家兑现了职务发明人奖酬,占42.98%,部分兑现的42家,占样本的34.71%,没有兑现的27件,占21.31%。可见职务发明人奖酬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另外,企业领导层对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活动本身兴趣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企业领导注重在任期内避免风险,不愿投资具有风险性和长期性的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这自然也会影响到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创造的激励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效果。这一现象在部分国有企业反映尤其明显。

3.完善鼓励企业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对策

针对我国企业现行鼓励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相关激励机制建设。

第一,建立激励企业创新型人才投身于技术开发、科技创新的机制。企业创新型人才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资源,为促进企业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获取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需要建立一整套鼓励企业创新型人才从事技术开发、科技创新的制度和政策,其中尤其表现于对创新型人才的经济激励与精神激励。在经济激励方面,主要是建立创新型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将创新型人才从事创新活动的情况与取得的成果作为考评基础,建立股权、期权、实物分配等利益机制。在精神激励方面,需要在企业文化中建立尊尚创新、鼓励创新的氛围,形成激励创新的企业环境,同时对创新型人才从事创新活动及其取得的成就给予精神奖励,以此增强创新型人才的荣誉感,进一步激发其创新活力。

   第二,建立奖励企业员工创新成果的奖励制度。这方面,发达国家积累了较多的经验。这些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人员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一般都建立了激励创新的奖励制度。以美国IBM公司为例,其建立的所谓累计积分奖励制度就颇具特色。其基本内容是:预先设计公司员工申请专利可以获得积分,按照一定时间内积分多少确定相应的奖励报酬。以发明为例,发明专利申请的的基本积分是3分,当员工的积分达到累计12点时,即可获得3600美元的业绩奖。其企业技术与制造部副总裁杜诺佛指出:公司在专利技术上连续多年保持领先优势,是公司稳居市场领导地位的关键。这也证明了公司在10年前决定维持在业界最充分的研究开发投入,并建立真正重视与激励创新的文化是正确的策略。13再以日本企业为例,企业针对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权都规定了具体的奖励制度和措施。在申请阶段,可以获得的奖金数额,少则几千日元,多则数万日元。如果该专利申请后来获得了专利权,则作为专利权人可以获得一笔奖金。如果专利被有效实施,则作为专利权人还可以获得实施奖金。奖励对象包括发明者、实施单位和实施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例如,东芝公司及富士通公司对发明专利规定了最低和最高奖金额度,其中前者为4000日元,后者为60-100万日元。日本三菱公司还规定,如果专利发明具有效益,发明人过世后其继承人仍然可以获取一定的奖励。这些奖励员工创新成果的制度,自然有利于调动其从事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具体就奖励制度的设计而言,企业可以针对不同的创新规定相应的奖励形式,如技术发明奖、技术革新奖、合理化建议奖、专利成果奖、专利转化奖、设计方案奖、创新管理奖等。

   第三,改革科技奖励和评审制度,在科技奖励和评审制度中引入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数量指标及质量指标。过去,我国在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的评定指标设计与具体的评审工作中,通常并不考虑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缺乏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评价制度。这样做的结果是,长期造成了“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不利于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提高创新能力。因此,需要对我国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以及科技成果奖励制度进行改革,引入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支持那些能够在核心技术方面取的突破、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第四,贯彻实施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权属和奖励方面的规定,以调动发明创造者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保障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了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贯彻。

第五,加大运用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引导企业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重视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的考量。当然,不限于知识产权确权数量方面的指标,也要考虑知识产权在实践中被运用的情况,如专利实施的情况、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等。

第六,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深入贯彻实施关于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深入推进,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颁行了不少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政策和制度。这些政策和制度涉及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融资、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实施。当然,有些政策与措施的效果还带总结经验,如一些地方关于鼓励专利申请的政策逐渐被演化为政绩工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提高创新能力,就值得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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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晓闻、刘昆山.企业核心竞争力经典案例(欧盟篇)[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3] 林艳.论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相互作用研究[J]. 经济师,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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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第3版)[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6] Nordhuas, W., The Optimal Life of a Patent62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428- 431 ( 1972); Scherer, F., Nordhaus, Theory of Optimal Patent Life, 62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2-48 (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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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rundel A, The Relative Effectiveness of Patents and Secrecy for Appropriation, Research Policy, 2001, (130) : 6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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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庄晓.莱芜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8).

[13] 跨国企业的专利谋略,http: //www. ibdaily.mofcom. gov. cn/ show. asp? id= 33347.

 


收稿日期:2016-06-10

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课题编号:14FXB019)。

作者简介:冯晓青(1966-),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还可以纳入广义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范畴。限于篇幅,笔者将另行探讨。



[] 引自马虎兆栾明贾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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