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述评(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冯晓青 时间:2010-12-22 阅读数:
[3] 引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为便于论述,以下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为《送审稿》。
[4] 引自闫文峰、张海志、刘仁:《田力普总结2008年知识产权工作 “战略”由制定转为实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又快又好发展关键时期》,《中国知识产权报》
[5]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突出两特点:鼓励创新 加强专利权保护》,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12/27/content_10567530.htm, 最后访问时间: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第43页。
[7] 参见冯晓青著:《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0页。
[8] 贺敏:《专利法中利益平衡的法理学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05年第2期。
[9] Steven B. Garland and Jeremy E. Want, The Canadian Patent System: An Appropriate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s of the Public and the Patentee,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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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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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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