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现状与未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胡开忠 时间:2009-08-01 阅读数:
5.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机构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实行会员制,凡具有中国国籍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改编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获得音乐著作权的出版者和录制者都可以申请加入。目前,协会已有会员5000余名,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已逾4000万首。该协会总部现设三个职能部门:(1)会员与作品资料部。会员与作品资料部主要负责发展会员,登记整理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资料;(2)法律与许可证部。法律与许可证部负责根据会员的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许可费、发放许可证,进行音乐制品市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以及必要的维权诉讼;(3)分配部。分配部根据收取的使用许可费数额和使用情况明细,按照协会的分配规则,在每年年初和年中向会员进行两次作品收益分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刚刚成立,其职能部门与之类似。
6.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业务范围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使用许可费的范围非常广泛,音乐作品的机械复制,举办现场演出活动,在餐厅、酒吧、宾馆、歌厅、飞机客舱、火车车厢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电台、电视台演播音乐作品以及通过网络使用音乐作品等行为,都可以由该协会负责收费。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收取许可使用费的范围涉及音像作品的表演、放映、广播、出租、复制、发行等环节,可向经营音像作品的营业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主张著作权使用费。需要指出的是,此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也已转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例如,中国的知名KTV企业钱柜组织旗下的16家连锁店,于今年4月一次性支付给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1200万元,作为2007、2008两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这也是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在全国范围启动以来,卡拉OK经营企业支付的最大单笔版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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