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构造与移植的文化解释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吴汉东 时间:2009-09-20 阅读数:
[1] 参见WIPO, Revised Proposal for Program and Budget 2004-2005; WIPO, Medium-Term Plan for WIPO Program Activities-Vision and Strategic Direction of WIPO. 转引自马维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思考”,载《知识产权》2005年第5期。
[2] 参见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6页。
[3] 参见王哲:《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5—86页。
[4]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个人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3页—354页。
[5] 关于个人主义价值论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分类,可参见易军:“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7] 邓正来:“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载【英】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页。
[8]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个人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3—354页。
[9] 【英】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页。
[10] 参见【英】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6—97页。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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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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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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