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未来发展——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来源:法学评论 作者:邓宏光1,周 园2 时间:2011-10-19 阅读数:
邓宏光1,周 园2
(1.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 重庆 401120; 2. 重庆理工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 重庆 400050)
【摘 要 】市场化 全球化和网络化是决定将来商标法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整体发展趋势看, 商标法会因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扩大调整对象, 将非传统商标 未注册商标和其他商业标志纳入调整范围; 在商标注册程序上用电子申请取代纸质申请; 在商标保护上, 从预防混淆扩大到防止淡化 我国 商标法 的第三次修改, 应立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顺应商标法国际发展趋势, 涤除《商标法》的公法色彩, 还 商标法 以私法属性, 适当扩大商标法调整范围, 修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
【关 键 词】商标法 未来 第三次修改
【作者简介】 邓宏光( 1977 ) , 男, 湖南宜章人, 法学博士,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后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问题研究 ( 09XFX014) ; 中
【特别资助项目】 中国社会转型与商标法律制度变迁 ( 201003308)
【收稿日期 】2011 - 01 - 05
【中图分类号】 DF523. 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 - 5455( 2011)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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