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知识产权论坛 > 商标法论文选登 >  文章

商标法的未来发展——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来源:法学评论  作者:邓宏光1,周 园2  时间:2011-10-19  阅读数:

未注册商标同样凝聚了商标使用人的商业信誉,不应当任由他人假冒 。因此, 美国 《兰哈姆法》反淡化条款中很明确地规定, 不管是否为注册商标, 都可能构成淡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示范规定》也将对未注册商标的假冒或仿冒使用认定为应当制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未来商标法调整对象的第三个趋势是从商标扩大到商业标志。我国现行《商标法》以商标作为调整对象。 然而, 商标法涉及一些识别性标志, 如商号、 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域名等, 而且它们之间关系如此紧密, 因而应当在一部法律中加以规定, 但它们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商标法》 的名称不能涵盖所有内容。一些国家为了解决该问题, 使用更大的标题, 如德国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俄罗斯联邦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品原产地名称法》等。未来的商标法有可能因为增加了其他商标标志, 而将名称扩充为《商标法和其他标志法》。

商标注册制度的变革趋势

网络技术的发展, 使得商标注册的电子化、网络化成为必然趋势。 传统的商标申请, 需要向商标申请主管部门寄送规定格式的纸质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不仅需要花费很多纸张等物质, 而且周期长, 效率低。网络技术的发展, 使无纸化办公成为现实, 商标的申请和审查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商标注册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不仅节约了纸张, 更低碳更环保, 更重要的是可以整合资源、规范流程、加速信息流通, 提高效率, 具有便捷、高效、安全和节约综合成本的非凡效果。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 许多国家都开始启动商标注册申请的网络化。我国从 1994年开始启动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一期工程; 2001年底, 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二期工程完成并开始运行, 实现了商标注册流程的无纸化审查; 2003 年,启动了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三期工程, 其目标是实现 网上公告、网上查询、网上申请和网上缴费截至2010 6 30 日,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量达 70万件, 2010 上半年网上申请 25 6 万件, 占总申请量的52 2%

为顺应商标注册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趋势, 《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增加了电子申请的内容,该项内容被视为是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94 年《商标法条约》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条约第八条第( 1) ( 2) 款规定, 可以采用包括电子提交的各种方式提交文件和传送文函, 明确规定了电子方式提交文函的地位。《新加坡条约实施细则》细则六第四款还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效力, 从而确立了电子申请独立于纸质申请的地位。

共12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商标抢注之正当性研究---以“樊记”商标抢注为例
商 标 起 源 考
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的两个问题
从商标的功能角度探讨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从“沁州黄”之争看商标、通用名称、地理标志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