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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的著作权法保护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张平  时间:2009-08-08  阅读数:

,而是最终形成的。被告曾列举了30件前人的资料作为证据,说明纪年表的数据取自这些作品,这恰恰说明了原告要在大量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考证、整理、加工出按自己的编排方式编辑的纪年表。?

   
  
历史纪年表一案的判决与电视节目预告表出版发行名录有所不同。该案完全承认了作者在的表现形式上的独创性,是我国法院在事实作品侵权认定中较少判定著作权侵权的一例。??

   
  
五、词典??

   
  
词典由词条组成,词条又由若干个义项〔16〕组成,义项下面是词的释义和例句。如果将词条或义项看成基本数据,那么,词典就是一个数据库。对于词典作为编辑作品整体上受著作权法保护没有异议。在王同亿涉诉的一系列词典著作权侵权案中,涉及的是词典的独创性和继承性问题〔17〕。原告指控被告抄袭原告词典中大量的义项释义及例句。而被告认为词典是语言事实的编辑物,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法院认为,词典确是在前代和先出词典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后代辞书吸收前代辞书的释义成果、使立义有历史的、语言的根据,义项汇集更加丰富,这是词典编纂特点和其特殊用途所决定的。但是,继承应是有鉴别继承、有改进、发展的,继承不等于抄袭,不能由此得出词典抄袭不可避免的结论,词典可能是原创作品也可能是编辑作品,它的独创性反映在以下方面:1)词语材料的选取和编排具有独创性。辞书材料的选取主要是指采取什么样的收词原则,它取决于辞书作品的功能类型和规模大小;编排是按一定的规则把所收录的条目排列起来,形成一个系统,使每个条目都有合理的第次、位置,方便读者查阅。任何词典都有自己的编纂宗旨和收词体系,在这一大原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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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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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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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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