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之正当性研究---以“樊记”商标抢注为例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曹新明 时间:2011-11-08 阅读数:
—熟牌优购,名牌选购,生牌试购,杂牌慎购,无牌不购(以下简称 “牌购关系”)。 ⑩对市场经营者而言,品牌所具有的恒久属性就是文化积淀性与赢利能力。商标并不完全等同于品牌,但却能最好地体现品牌的恒久属性。
因此,从营销学角度对商标进行矢量向度分析,可以将商标分解为三个矢量向度,即文化矢量、品质矢量与竞争矢量。商标的文化矢量,是指商标作为一种人文符号,经过市场经营者从设计到培育,再到运营,最后便沉淀为消费者大脑记忆中的具有确定文化内涵的信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起到支配作用,上文所列的 “牌购关系 ”便是例证。商标的文化矢量向度,也可以说是市场经营者通过其市场营销策略而建立的商标差异性,使之清晰地与同种类商品或者服务上所粘附的商标相区别,然后再借助商标将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由此而解析出商标的品质矢量。具而言之,商标的品质矢量,就是指商标在经营者与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之间建立了特殊的连接关系,并且蕴涵着商品或者服务所具有的品质性状。商标所吸引的消费者群体如果呈现增长态势,则表明商标的竞争向度显著,否则,表明其竞争向度暗淡,由此而分离出商标的竞争向度。
市场经营者不切实际地渲染商标信息,单纯地追求商标的竞争向度,而忽视商标所具有的文化向度与品质向度,最终将失去全部消费者。“三鹿 ”商标的悲剧即是明证。商标抢注者所追求的正是商标的竞争向度,由抢注而取得的商标,很难维持其恒久性。至于本文开篇所举的 “樊家铺 ”抢注 “樊记 ”标记纠纷,则可能同时注意到了商标的文化向度、品质向度与竞争向度,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