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专利产品之责任形式检讨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韩赤风, 刘庆辉 时间:2016-05-06 阅读数:
在立法上规定了“差止请求权”,大致相当于我国民法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③ 日本民法传统观点认为,差止请求权是针对现实发生的侵害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侵害的救济手段,属于物权性请求权,只要客观上存在侵权事实,权利人即可行使差止请求权。但是,近年来,日本民法学说上出现了一些突破,认为差止请求权并不能作为权能直接从权利的性质中导出,而应该根据权利种类、标的物、侵害状况、被害者的损失、差止将给加害者带来的损失以及经济效率、公共利益等因素,综合考量,是否判令差止并不能当然地支持原告的差止请求权。④综上,无论是美国法还是日本法,禁令或停止侵害请求权都是可以或者应当附条件的,并非侵权成立就应当下达禁令或者支持原告的停止侵害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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