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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张玉敏  时间:2008-08-27  阅读数:

,那么我相信,对于知识的传播将不是一剂轻量级的抑制药。” [11]美国版权法第504条第3款关于法定赔偿额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过错在确定赔偿额中的重要作用。该条规定:“当版权所有人举证证明,并且法庭也判定,侵权人是故意侵权,法庭可以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将法定赔偿金增至不高于5万美元。当侵权者举证证明,并且法庭也判定,该侵权人没有意识到,而且也没有理由知道他或她的行为构成了侵犯版权,法庭可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将法定赔偿金降低至不低于100美元。”1988,这个数字被改为不高于10万美元,不低于200美元。美国众议院有关1976年版权法的报告中说:“当侵权者‘没有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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