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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述评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0-12-22  阅读数:

1985年《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下称2000年《专利法》)。应当说,我国《专利法》的三次修订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就1992年《专利法》而言,这次修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同时也是履行我国与美国政府达成的《中美知识产权保护谅解备忘录》的体现。就2000年《专利法》来说,这次修订的直接动机是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满足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使专利法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更好地发挥其独特功能和作用的需要。正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主任陈广君所指出的:中国的专利法和专利制度都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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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联系方式:www.fengxiaoqingip.com

 

专利制度很多重要的发展进步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从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以后,1992年第一次修订主要是为了落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并为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创造条件;2000年第二次修订是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顺应加入WTO要求而进行的。两次专利法修改主要是更注重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外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比较而言,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尽管也受到国际环境影响,是推进我国专利法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但更主要地是国家自身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②] 2006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号召“动员全党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同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提出要用15年时间使中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业的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知识产权制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所指出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进步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制度,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他还指出:要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专利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专利法是专利制度的基本法律形式和实施专利制度的根本保障。我国《专利法》自198541日实施以来,在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资料统计,“九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8.3%,授权量年均增长18.7%;“十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2.8%,授权量年均增长15.2%。我国专利申请量第一个100万件用了近15年时间,第二个100万件用了4年时间,而达到第三个100万件仅仅2年三个月。[③]  还如,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三种专利申请8283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983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25586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12904件,三种专利申请量同比分别增长18.2%24.4%17%。截止2008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三种专利申请总量累计4853506件。[④] 《专利法》的实施成效,不仅表现在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增长方面,而且表现在专利意识和专利实施率提高、专利保护不断加强等方面。

不过,由于我国专利制度实施的时间不够长,加之近些年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以及国际专利制度的变化,我国《专利法》在实施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需要通过修改的形式加以解决。尽管我国《专利法》经过了1992年和2000年两次较大幅度的修改,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问题。例如,专利法在促进创新能力提高方面的功能发挥得不够,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不够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尽管数量很大,但基于授权程序简单,以致授权后权利稳定性较差;在专利保护方面,既存在保护不力的现象,也存在滥用专利权而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的现象;在专利实施方面,也存在专利技术推广不畅的问题。专利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修订的形式加以解决。这次修订专利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型的意图,其中重点是促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服务。

在推动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国内形势方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出和制定。2005年国务院成立了以时任副总理的吴仪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十七大也首次在党的报告中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任务。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在2008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该纲要的精神,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发展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增进和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以解决知识产权全局性和政策性问题为重点,建设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基础的创新型国家。其基本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走创新型国家之路;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经济转型提供知识产权支撑,促进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和任务涉及到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等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战略举措之一。因此,这次修订专利法,实际上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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