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张平等 时间:2009-07-22 阅读数:
根据专利法的地域性保护原则,由于通用的外观设计在中国没有申请专利而不具有专利权,因而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相反,奇瑞却拥有相关设计的中国专利。另外,上述第(4)条的规定中的“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学界称公知在先设计。外观设计都是依附于一定的产品上的,除非该产品是前所未有的,否则该产品中必定会包含公知成分。可以说,绝大部分外观设计专利都是在过去已有外观设计基础上的改进。在关键部位的一处改进,就有可能构成新的设计。所以除非通用公司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奇瑞公司是通过某种非正当手段获取了SPARK的资料,否则仅仅是根据直观的相似感觉,通用不仅不能证明侵权的存在,同样也不能证明奇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3)本案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通过这场激烈争论,不少人认为,奇瑞QQ是合法地踩在了汽车工业巨人的肩膀上。此案给中国汽车业提出的问题是:模仿是否等于侵权?
对于模仿与自主研发的关系,有专家指出,汽车的研发不仅仅是设计、制造过程的简单叠加,一个科学严谨的整车制造开发流程,应涵盖市场定位、品牌形象、客户需求等至少15个步骤。一个不具备强有力的研发能力的新兴企业,是很难驾驭这诸多技术环节的。因此,模仿之于研发能力偏弱的我国汽车产业,似乎就变成了一个不得已的选择。而实际上,模仿借鉴在世界汽车发展史上也一直被普遍采用。汽车造型有自身必要的继承性,从模仿别人成功的外型并加以修改,进一步对发动机、变速箱和底盘等主要系统进行匹配,慢慢地,模仿者会成熟起来,并走上完全自主研发的路子。这其中最成功的例子就是日、韩汽车企业。
然而,模仿也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企业因研发能力不足而模仿虽是一条捷径,但一味追求捷径却可能导致企业发展的阻碍。面对入世后的中国经济背景,我国汽车企业首先应该集中精力加大对产品制造工艺、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投入,全力维护和提高自己的品牌形象,尽可能弱化“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形象。其次需要加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一要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要熟悉国内外相关法律和规则,同时灵活运用;三要在合理利用和借鉴的基础之上,快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比如,每年都有一些专利失效,也会有一些没有申请专利的新设计。合法地在别人的基础上创新,是迅速提高自身开发能力的一条捷径,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综观中国汽车市场,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业在飞速发展,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一夜之间风起云涌。业内人士认为,这绝不是一种简单的巧合,而是国外汽车公司在向中国企业传递一种“禁止冒犯”的信号。奇瑞和通用的这场纠纷也不外乎如此。北京一家汽车咨询公司的调查显示,从趋势来讲,微型轿车将成为微型车厂家新的发展方向。这也是为何中外两家微型车生产商会打得如此激烈的缘故了。据了解,定价为人民币4.98万元的这款QQ车型,比通用的SPARK便宜1.5万元左右。自去年8月上市到今年7月近一年间,QQ的销量已超过5万辆。而同一期间,通用SPARK在中国市场的销量还不足QQ的1/10。 据此更多的人认为,通用此举实际上是用“外观设计侵权”打压QQ的市场份额。据悉,尽管中国汽车业的海外销售量目前还微乎其微,但通用显然已如临大敌,惟恐奇瑞等中国汽车品牌复制丰田等日系车的美国传奇。而奇瑞的代理商MalcolmBricklin又锋芒过盛,计划使2007年1月成为向美国市场进攻的“中国汽车元月”,希望届时将奇瑞在美国的年销量提高到200万-250万辆,称奇瑞“将成为下个丰田”。[31]因此,通用先发制人,从外观设计侵权角度发起阻击战。这也正是通用公司成熟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体现,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1)案情回顾
除奇瑞通用一案外,全球著名的汽车制造商本田对石家庄双环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索赔总额达到一亿元,在众多涉及汽车领域的案件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制造已有近20年历史,公司研发的越野吉普车系列、多功能商务车系列和SRV运动休闲车系列畅销全国,己形成了可观的市场份额和良好品牌效应。一年多来,双环在越野吉普车系列和商务车系列开发的基础上,顺应市场需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倾心打造SRV运动休闲车系列,于2003年中期自主研发了适合中国国情,具备显著双环品牌特色的双环“SRV”车型。市场调研中,该车型因其优越的性能价格比和高度的本土亲和力,展现了将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进而招来本田公司在内的众多厂家的关注。
2003年9月,本田发现河北双环尚未正式投产的来宝S-RV